很久以前,發現自己容易弄丟雨傘後,就不再帶傘了。
所以總是遮著頭,像無頭蒼蠅一樣亂奔,哪兒有遮雨棚就往哪走。


站在公車站牌好幾分鐘,豐客一直不來,猶豫了很久,最後決定用走的回家。
每次踩起地上的水花,總是擔心被窟窿絆倒,
就這樣提心弔膽的跑著,一回首,才發現已經走了一段不短的距離了。

就這樣生疏了,像是忌諱著什麼迴避著。

濺溼褲管的,是一片淡淡的遺憾水漬,深淺分明。
撥去了身上的雨滴,我討厭下雨天一些撐著霸道傘的人,
開傘時只顧自己,高舉著傘奮力張開,卻讓一旁的人遭受無辜雨滴;
拿著傘緊緊的保護自己,看東看西以為表演天鵝湖,害身旁的人也要隨傘尖起舞。

天總會晴的,那些雨天霸道者終究得收起保護傘。

我還是一直走著,沒有人懂我是否會遺憾那些失去的風景,
不說話,安靜的淋著雨就好,太陽出來時自己會晒乾它。


原來,已經走這麼遠了。

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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